学生工作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,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,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,贯彻落实学生行为规范管理、经济困难学生资助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国防教育以及学风建设等工作。下设心理健康咨询中心、资助中心。
主要职责:
1.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,加强学生思想引领,掌握学生思想动态。
2.负责迎新、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工作。
3.负责学生请销假、离返校等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和纪律处分管理。
4.负责学生证、火车票优惠卡办理、保险与理赔等学生事务工作。
5.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、“创优评优”表彰等工作。
6负责学生教育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、修订和编印。
7.负责辅导员、班主任的培训、考核等管理。
8.负责全校学风建设统筹管理和协调组织,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月等相关活动。
9.负责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综合管理和建设。
10.负责宣传、执行国家和甘肃省的各项资助政策,起草和制定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。
11.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,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及受助学生的跟踪调查,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资助服务。
12.负责国家、社会、学校各项奖学金、助学金评定、审核及发放工作。
13.负责学生诚信教育、感恩教育以及励志教育工作。
14.按照学校相关要求,负责制定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工作任务。
15.负责全校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、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的统筹安排。
16.负责新生心理测评与筛查、学生心理咨询以及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与处理等工作的统筹安排。
17.负责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心理委员、心理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工作的开展。
18.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,开展学生国防教育。
19.负责新生军事训练、军事理论课教学等工作。
20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